關于我的配角作文700字
我的領地里,我是主角,其他都是來為我服務的配角。這不對嗎?

一間宿舍不到二十平方,衛生間和床占過五分之四還多,軟答答蹴頭縮腦的布衣柜,塞滿了揉成團兒的衣物的收納柜,電視柜,圈椅,小茶幾,余下的地面空間差不多全都是鞋了。房間狹小而凌亂,轉來轉去又無從下手,無論如何規整,也只能把視線之內的隱蔽到椅子底下,除此無他。最后把責任統統推到這堆鞋上。
算起來我的鞋也不算多呀。皮鞋三雙,涼鞋兩雙,拖鞋兩雙,運動鞋五雙。哦,還是多了些。其實一點都不,它們各有用途,不可替代,弄不好還不夠穿呢。比如,挑了半個小時都沒找到一雙干凈體面的鞋,要么面上是土,要么鞋克佬鉻腳。如果下幾天雨,所有的鞋都穿不成了,全是泥巴。常在湖邊走,焉能不踩泥。如果時間寬裕的話,我要細算一下,究竟需要幾雙鞋才能應付得了日常需要。
我的鞋功用性很強,分類也細。
白色平地旅游鞋,適宜上船穿。船在水里蕩游,只有穿這種鞋底平軟的家伙才穩當,其他的想都別想,除非你設計了什么誣害人的計謀,要故意失足。
如果在松軟的土地上,就不同了。犁過的地像厚厚的海綿,踏上去松松軟軟,一兩步七八步還行,一千米或更多,抑或非得整天耗在地里指指點點,那就得仔細考慮地球的吸引力問題了。地球的吸引力在虛地和平跟鞋狀態下遠遠大于人的自身重量,且隨著距離的增加呈倍數增加,腿上好像拖著另外一個自己,另外這個自己又肥又重,很像一貼膏藥,甩也甩不掉。
腿肚子先叫苦,腰和胯隨即附和,最后連臉帶皮都往下垂,要被拽下地去似的。所以走地里穿內增跟兒運動鞋很省力。我有雙藍色的,還有雙灰色的,灰色的傳了很多年,很合腳,太寒酸,它每天灰頭土臉,郁悶不樂,回到宿舍,也只能屈居門后一隅。每天都去工地,每天都會穿它,我倒是希望它早早爛掉,扔了買雙新的。現在還舍不得。
靴子和高跟鞋上腳的幾率不多,主要用于官方接待,登個大雅之堂,或者來個體面講究的朋友,不得不注意自己形象的時候。那時,它們得給我撐撐面子。
后來臉皮厚了,不修邊幅,邋遢隨意,以至于有人背后議論我一臉村相。
兩雙價格不菲的真皮休閑鞋,兩年中我穿過的次數不會是十位數。去云南和四川穿過,那么合腳、透氣,一天跑下來,人也不累,腳氣也不犯。一般情況下我舍不得穿,二般時候,也就是腳趾頭發癢,膝蓋酸疼的時候,我撣撣灰狠狠心穿它進地。想想看嘛,一雙鞋幾百塊錢,什么身價,任由土坷垃蹂躪成面目全非,即使拿鞋油當膩子糊也不頂用,多心疼。
在景區,最費鞋,還費臉皮。
費臉皮要怪太陽和風。也怪防曬霜效果欠佳。
有幾雙鞋我要表彰它。
第一是沙灘鞋。
勤勸我穿沙灘鞋,說彈性好,透氣,走路腳不累,最適宜夏天光腳穿。這些好處我都曉得,但也為它造成的尷尬羞愧——我的腳背真黑啊,快趕上非洲牦牛了,我自己反正不愿意看。除了舊年的塵土從鞋縫里死活摳不出來之外,沙灘鞋幾近完美,我一直穿它到秋涼。當然,這樣糟蹋鞋我也內疚。
還有一雙老婆鞋。原計劃傍晚散步時穿它。其實也就穿過一次。鞋底過分平薄,讓我有矮人一等之感,特別是遇到比我高的人。人一旦矮人半截,就自卑,看到橙子和一群干凈文雅的朋友在湖邊微風里裙裾飄飄,像個美麗的仙子,趕緊躲人。摳摳臉上的干皮,揉揉風干的紅眼睛,土也拍不凈,手上有剛剛捏死膩蟲的灰綠,怎好和人家握手,寒暄的話豆沒想好,我想我會很窘。我們是好朋友,好,但我和她并不全等。
我后來發現,老婆鞋和黑綿綢運動衣最搭,但這身衣服沒兜兜,手機、鋼筆、對講機、還有紙巾,都沒處放?對講機是公家的,丟了得陪,掏錢的事我可不干。
屋里凌亂的還有衣服,亂七八糟撂在衣架、椅子、收納柜上。我一天可能要換幾回,上工的,接待的,戶外干熱穿薄的,室內森涼穿厚的,心血來潮穿好的。不確定。
第三亂的是書。書是我的愛物,也是我頭頂的神佛,但有段日子冷落它了,它如今的際遇還比不上花花綠綠的衣服和運動鞋。李娟是我的年度最戀,即使如此,她的夏牧場扣放在枕邊有三天了吧?一直翻在四十六頁。早上醒來,書跌在床下也懶的拾。
食指抹過,書上有塵,字那么陌生。
房間里陽光最多,從上午十一點到日落黃昏,滿滿的充滿了整個屋子。中午熱烘烘的從外邊回來,倏忽間覺得有許多陽光小孩剛剛玩過,熱鬧的氣氛還沒散,人一進來,立即躲了。他們都是天使,有陽光干凈空靈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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