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學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在校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或疾病等突發事件,積極主動地采取應對措施,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突發事件系指學生在校(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因各種原因突然造成身體傷害或突發急重病,需緊急處理或送醫院救治的事件。
二、全校師生員工都要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有效的防范意識,積極主動地預防一切可以預防的傷害。對本可預防,但因教職工玩忽職守而造成的學生身體傷害或延誤學生疾病的救治,都要追究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
三、積極、主動、及時、妥當處理學生的傷病突發事件。
(一)學生傷病突發事件發生時,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和學生都應積極主動地參與事件的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領導、總務處、值班中層領導、班主任。
2、在第一時間送到校醫室或請校醫到現場緊急救治。
3、在第一時間由學校總務處派車(校醫、班主任、任課教師),將危重傷病學生送醫院,確保傷病學生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4、相關人員(班主任、校醫、德育主任(副主任)或其他中層以上干部),在第一時間通知傷病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及時到學校或醫院參與處理。
(二)負責送傷病學生去醫院的教職工和學生,只有在學生家長到現場并全面接管辦理學生治療的相關事項后,方可離開。
(三)在事發現場的教職工和學生,要積極、主動、全面、真實地向學校匯報事發經過,協助學校了解事件的真實過程,以便及時公正地作出處理。
四、對于因傷病突發住院的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要經常與家長聯系,了解學生治療情況,并向德育處和校領導匯報。向校醫通報,并與校醫、報帳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五、對傷病嚴重的學生,校領導、德育處應安排人員前去探望,關心學生治療和學生的身心健康。
六、對于人為因素的學生傷害事件,德育處和相關處室要及時迅速地了解情況,記錄事件經過,分清事件責任,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協調學生家長意見,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校領導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七、對突發事件中積極參與救治,不顧個人安危、樂于助人,表現出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師生員工,將予以表揚和獎勵。
八、對突發事件中袖手旁觀,漠不關心,推托逃避者,將予以批評,并追究其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者,由上級部門決定追究其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九、本條例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占線時間以盡量獲得更多信息,并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后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并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并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愿并在確定風險系數后,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后須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并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并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后,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后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設備,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試卷的安全是普通高考工作的生命線和第一要務。為了保證20xx年高考工作順利進行,確保試卷(含試卷、答卷、答題卡,下同)安全、xx,根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xx工作規定》的要求,特制訂沙洋縣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試卷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縣20xx年高考試卷安全xx工作領導小組。在縣考區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高考試卷xx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2、試卷xx工作聯合檢查組:
3、試卷xx工作責任人:
4、試卷xx室負責人:
5、試卷值班與巡邏人員:
二、防范措施與處置辦法
1、規范xx室硬件建設,健全制度。提前兩周檢查xx室鐵門、鐵窗、鐵柜是否完好;檢查紅外線報警器、錄像監控設備、值班電話能否正常使用;滅火器是否有效;查看xx室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查看《xx室負責人職責》、《值班巡邏人員職責》、《xx負責及值班巡邏人員規定》、《試卷保管xx規定》四項制度是否健全;《試卷xx室值班巡邏記錄》和《試卷答卷接收和發放記錄》是否準備到位。以上幾個方面由招辦李秀杰負責,張昌海督辦,如存在問題,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嚴格標準選聘、培訓試卷接送、保管人員。考區、考點挑選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遵紀守法,責任心強,忠于職守,身體健康的干部、教師和公安干警承擔試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辦主任趙國圣、縣xx局副局長江敏負責組織xx工作培訓。
3、試卷運送:由招辦副主任同志帶隊,李秀杰、田密及公安人員一名,負責赴省領取試卷。選用車況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堅持卷不離車,車不離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異常情況,及時與考區值班室取得聯系,通報相關情況;如遇嚴重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請當地警方予以保護。及時向考區負責人報告,由考區向上級報告作出應急處理。試卷安全到達xx室后,由李秀杰負責第一時間向省考試院值班室報告。
4、試卷xx:試卷進入xx室及時入柜、密封。由陳紅掌管xx柜鑰匙,李秀杰掌管xx柜密碼及防盜門鑰匙。啟動xx室監控設備,實施二十四小時全程錄像備查。加強教育局門衛責任,啟動院內紅外線監控設備。由張昌海、田密及兩名公安人員24小時晝夜值班與巡邏。xx人員必須嚴格遵守《xx工作規定》,認真履行其職責,作好值班與巡邏記錄,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崗位。工作責任人:張昌海。
5、試卷分發與回收:考試期間,試卷集中存放考區xx室,開考前1小時由考點到考區xx室領取試卷,采取考一場,領一場,送一場的辦法。各考點要按照要求,專人專車,警車護送,按規定路線、時間接送試卷。嚴格辦理試卷交接手續。試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無關人員,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繞道而行;如遇緊急情況,立即報警110,請求增援,并速報考點及考區委員會。試卷及備用卷都必須存放考點xx柜中,要有兩人值守。考試結束,回收的試卷、答卷、草稿紙,必須及時送回考區xx室。試卷分發、回收由李秀杰負責清點和記錄。
6、考試過程試卷安全:監考員領取試卷要認真核對科目和數量,簽字確認;往返試場堅持兩人同行;監考過程中嚴禁抄題、釋題;嚴禁考生不按規定提前出場,嚴禁遲到考生進入考點或考場;發現考生帶走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及時通過樓層協管員報告主考,迅速與考生所在學校校長和帶隊教師聯系,在封閉時間內盡快追回,嚴肅處理。備用卷必須存放考點xx柜中,如需啟用,必須由考點主考請示省巡視員,報請考試院批準,方可啟用,空白試卷由副主考登記,開考15分鐘后加蓋空白印章,裝入原試卷袋,此項責任由考點主考承擔。
7、嚴格報告與檢查制度:試卷xx室責任人李秀杰要嚴格按要求定時間向省、市考試機構報告。一是試卷安全到達考區,報告安全到達。二是堅持一日一報,每天下午6:00—7:00報告值班情況。三是堅持考一場報一場。有情況隨時報,重大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的制度。每科考試結束和每日考試結束,上報考試基本情況、舞弊情況、安全情況。試卷xx聯合檢查組每半天對試卷xx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三、應急處置報告流程
高考期間若發生試卷泄密、被盜、損毀等重大事件,試卷xx責任人趙國圣要在第一時間,一是向110報警,配合公安、xx部門,保護現場,防止擴散。二是按如下途徑進行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劉帥
副組長:張會軍、劉志鵬、馮濤
組員:李志偉、徐鵬、劉紅杰、劉樹生、劉濤、李旭升、邱慶軍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經理負責處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高值經理,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媒體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高值經理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設備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住、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食物中毒及突發疾病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2)在酒店如有客人出現疾病等現象,處理立即報急救中心外,還應做到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突發疾病這有生命危險,要將病人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病人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病人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可疑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病人之私人物品登記。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極端天氣(如特大暴雨等)應急措施:
(1)各工作崗位人員應堅守崗位,未經允許或接替決不可離崗。
(2)設備部應對天棚、墻外裝飾、招牌等進行檢查,必要時給予加固。應做好電力設備的保障工作,防止因臺風引起線路故障或電擊傷人事故。要確保下水道暢通,避免引致水浸。
(3)保安員要留意和指導車輛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壞。同時要加強警戒,防止不法人員趁機作案。
6、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占線時間以盡量獲得更多信息,并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高值經理。同時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高值經理和酒店管理層,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后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并立即通知總經理、高值經理。
B、總經理、高值經理接警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并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愿并在確定風險系數后,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后須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并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并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后,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后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場。保安人員須
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設備,設備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7、酒店客人意外傷害應急措施
目的:客人入住酒店,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有一些磕磕碰碰,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為了保障客人的正常生活,讓客人在受到傷害后,能夠感受到家的溫暖,根據酒店情況,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輕度傷害 定義:
客人在外部(如下雨、衛生間地面濕滑、洗澡間水溫失衡、地毯不平等)條件影響下,滑倒、摔跤、燙傷、割傷等,對身體部分造成輕度傷害。 處理程序:
1、
酒店客人在酒店范圍內受到輕度傷害時。
2、
保安部當班主管立即協同大堂副理到場查看客人傷勢情況并安撫客人,第一時間通知總經辦。
3、
總經辦接報后,立即聯系醫務人員到場為客人進行醫療處理。根據客人傷勢情況,由醫務人員向傷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如需到醫院治療,由前廳部大堂副理安排專人陪同客人前往。如在夜間,由前廳部派人陪同客人打的前往醫院治療。
4、
根據情況需要,由大堂副理安排餐飲部為客人送果盤一份。
5、
如確認客人在酒店區域內受到輕度傷害,由財務部對客人傷勢作適當評估,上報管理層,并協助客人向保險公司索賠。
6、
客房部負責對現場進行清理。
7、
設備部安排人員檢查客人受傷區域的相關設備,對故障設備予以維修。
8、
相關部門做好事后跟進工作。 重度傷害 定義:
客人在外部(如下雨、衛生間地面濕滑、洗澡間水溫失衡、驚慌失措等)條件影響下,滑倒、摔倒、燙傷、割傷等,對身體部分造成重度傷害。 處理程序:
1、酒店客人在酒店范圍內受到重度傷害時。
2、保安部當班主管立即協同大堂副理到場查看客人傷勢情況并安撫客人。
3、根據客人傷勢情況: 如客人傷勢非常嚴重,由大堂副理立即利用急救箱到場為客人進行簡單醫療處理,并通知管理層,同時撥打“120”,由醫院派車將客人接到醫院治療。
4、根據情況需要,由餐飲部負責配餐,安排專人送餐。
5、客房部負責現場的清理工作。
6、設備部安排人員對客人受傷區域的相關設備進行檢查,對有故障的設備予以維修。
7、大堂副理及時向酒店管理層匯報客人傷勢情況及處理方法,由酒店管理層安排人員負責到醫院看望傷者,向客人解釋原因,并安撫客人。
8、如確認客人在酒店區域內受到輕度傷害,由財務部對客人傷勢作適當評估,上報管理層,并協助客人向保險公司索賠。
9、相關部門做好事后跟進工作。
8、酒店客人突發死亡處理程序
目的:酒店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客人突然死亡事件時,為了使其他客人免受驚擾,維護酒店的利益,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指導各部門遇到此類事件發生時的工作行為。 處理程序:
1、
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此類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通知當班管理人員和保安部,由保安部通知酒店管理層,當事員工務必作好保密工作。
2、
酒店管理層趕到現場后,由總經理或行政最高職務者指揮,報告當地派出所介入案件調查。
3、
保安部接報后,由當班主管帶隊,在不影響周邊客人的情況下,帶領待命隊員做好封鎖和保護現場的工作,消控中心人員迅速查找現場區域的錄像資料,并備份保存。
4、
大堂副理接報后,應第一時間向保安部提供門鎖記錄并及時提取死亡客人的各項資料,以及相關客人和相應樓層客人的資料,并由保安部安排專人接待警方介入調查工作。
5、
如死亡客人是與酒店有協議公司的客人,銷售部應與該公司負責人聯系,邀請該公司負責人到酒店協助調查。
6、
銷售部協助財務部聯系死亡客人家屬,由財務部協助死者家屬向有關部門索賠。
7、
客房部配合前廳部負責向警方提供相應樓層的辦案客房。
8、
通過警方調查,如屬自然死亡,由警方鑒定完畢后,同意將死者尸體轉移到殯儀館,由大堂副理通知當地殯儀館工作人員到場處理,保安部當班主管負責安排待命隊員控制消防電梯,由(酒店員工電梯)將死者尸體運出。
9、
如屬他殺,警方立案后,保安部全面協助警方調查,將所有涉案材料提交警方,并隨時與警方保持聯系,直到破案為止(死者尸體處理方法與上相同)。
10、事件處理完畢后,保安部要在當天寫出書面報告上交酒店管理層,并把有關材料存檔備查。 善后工作:
1.大堂副理負責與死者家屬保持聯系,跟進相關事宜。如死者為外國客人,由公安機關外事辦負責處理相關事宜,酒店管理層安排前廳部接待死者家屬。如屬他殺,警方破案后,由大堂副理通知死者家屬。
2.客房部負責對死者所住房間進行多次消毒和整理,更換部分家具及用具,保存死者物品,等待死者家屬領取。 如屬他殺,警方立案后,保安部應向警方詢問調查結果,警方破案后,保安部寫出書面報告上交酒店管理層,并將有關材料備檔。
3.在接受媒體咨詢時,總經辦負責對外發布信息,其發布信息的內容必須經過酒店管理層批準,其他任何部門及員工不得透露任何相關信息。
9、酒店報失處理程序
目的:為了保障客人及員工的財產安全,維護酒店的形象和利益,通過規范的程序,指導保安部當班主管和大堂副理處理報失事件的行為。 客人報失 處理程序:
1、
保安部接到報失后,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和值班保安主管聯合展開調查,調查以保安部為主,大堂副理負責配合和翻譯。
2、
詳細了解并記錄失主姓名、房號、國籍、地址、聯系方式、丟失財物名稱(包括物品的品牌、型號、價值、新舊程度;鈔票的種類及面額等相應特征)、最后一次見到物品的時間、丟失的經過。并請失主對丟失物品簽字確認。
3、
調查時應提醒失主回憶來店前后的情況,比如來店前有無查看過、來店后有無放錯地方。確認失主物品放置的確切位置,征得客人同意后,可在相關區域查找丟失物品,對相關員工進行調查詢問。
4、
確認客人物品是否在酒店范圍內丟失,如客人丟失的是信用卡、旅行支票、文件等有價單據和資料,協助客人及時通知銀行等有關部門;如客人丟失的是護照、身份證等證件,派人陪同客人到轄區派出所和市公安局外事科報案,辦理相關手續。
5、
對客人的任何報失,都應該征詢客人意見是否同意報案,如同意,保安部派人陪同前往報案;如客人物品在酒店范圍以外丟失,由保安部開具相應的證明,失主本人到公安機關報案。
6、
確認案件成立,且案情嚴重,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處理,同時保護好現場。 在內部調查時,與案件有關人員不得離開酒店,派人檢查與案件有關人員的工作區域和更衣柜。如有關人員已經離開酒店,應派人立即找回進行調查。如有內部員工作案的可能性或是掌握其作案證據,應首先對其進行控制,禁止其與外界聯系。請示酒店管理層,做好報案材料,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
如客人物品在酒店范圍內丟失而未被找回,財務部協助客人對丟失物品作適當評估,并向有關部門索賠。
8、
如客人的物品被找回,要認真履行認領手續,必須要客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失物清單上簽字,留下證件復印件,方可領回。
9、
事件處理完畢后(不論丟失物品有無下落),保安部要在當天寫出事件
報告上交酒店管理層,并把有關材料存檔備查。
備注:
員工報失處理程序基本與客人報失處理程序相同。在報失時,必須先向人力資源部主管報告,由人力資源部主管陪同到保安部報失。如查出為內部員工所為,保安部寫出報告上交酒店管理層,由管理層提出處理方法。
10、火災應急預案
(1)餐廳、廚房的防火措施
1.餐廳內禁止拉接臨時用電線路,所有線路和電氣設備均應由正式電工敷設安裝。
2.餐廳必須留足通道,并保持通道及進出口暢通無阻。
3.使用蠟燭照明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物制作的基座上,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4.定期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儀表閥門,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嚴禁明火和啟動各種電源開關。
5.廚房內的電氣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并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熱、受潮、腐蝕、摩擦等損毀。
6.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得超過2/3,以防溢鍋引起火災。
7.廚房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氣源,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8.廚房應按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2)火災應急措施
1、滅火原則:
1)先救人后救火,盡量避免人員傷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避免火勢擴大。
2、各崗位應急程序:
1)火災現場第一發現人發現煙火時,立即撥通酒店消防值班室電話(8999)向消防值班人員報告,并說明自己的姓名、職務、失火地點、火勢大小。
2)按響離自己最近的緊急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
3)用最近的滅火器材阻止火勢蔓延。
4)當餐廳發生火警時,管理人員須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確認發生火災后應立即通知酒店消防控制中心和總值班經理.
5)消防中心接到火災確認信息后,應馬上告知總機通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到消防中心組成滅火指揮部。同時,通知當班保安部組織安保員按火場崗位安排開展疏散、滅火、救援工作;
6)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及時向總指揮(總經理)匯報火勢情況,并按照總指揮的指示及時報警;
7)值班安保在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的同時引領消防車進入酒店.
8)餐飲部在接到報警的同時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準備疏散用濕毛巾送往火場。
9)餐廳經理向全體人員通告火情,調節控制好大廳和包廂以免造成混亂場面。
10)指派專人組織客人疏散,讓客人不要驚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點集中。
11)派人對餐廳和每個包廂進行檢查,看是否有未熄滅的蠟燭、固體酒精爐、煙頭等物要將它們徹底熄滅,搶救貴重物資。
12) 最后切斷電源鎖門離開。
3、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項
1)疏散的唯一途徑是消防樓梯。
2)火災情況下,所有的電梯自動鎖在首層。切記:千萬不能乘坐電梯疏散。
3)一般情況下,要使用最近的樓梯疏散。如果某樓梯被煙霧封住時,盡可能使用其他樓梯疏散。因為疏散樓梯有正壓送風和排煙功能,疏散時比較安全。
4)進入疏散樓梯后,要沿著樓梯往下走。不要因為下面的煙霧大,而試圖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滿煙霧,要注意尋找緊急的指示燈,朝著指示燈的方向走,千萬不能搞錯方向。
6)當直立行走困難時,應彎腰前進或跪在地下爬行。因為在底部保留著一部分新鮮的空氣。
7)其他各樓在一層有直接通到樓外的安全門,要記住到一層后應該要往樓
外走,不要再沿樓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酒店外后,請到酒店后停車場集合,不要隨便離開。
4、疏散集合地點:酒店后面停車場。
5、其他人員:
1) 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離開各自崗位。
2) 保持鎮靜,不得奔跑或有驚擾客人的任何舉動。
3) 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電話,以免干擾指揮滅火和疏散通知。
6、滅火戰斗后工作:
1)指揮員必須吩咐有關人員搞好現場警衛工作,保護好現場,防止死灰復燃及現場遭受破壞。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員或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以及各項調查處理。
3)部門進行人員集結,清點本部門人員有無缺少。
4)迅速組織所屬人員撤離現場。
7、要求:
1)一切行動聽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雷厲風行、協調一致,嚴禁發生人為的技術規范傷害和傷亡。
2)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熟悉此預案的賦予所任務和職責,打有準備之仗。
11、客人醉酒應急預案
為確保住店客人、酒店員工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不受侵害,以及酒店的財產安全,為防止客人酒后鬧事及醉酒不醒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到有準備、有措施,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第一條 在酒店消費的客人醉酒的處理
一、酒店各崗點員工發現有醉酒客人,立即向安全部報告并做好跟蹤。餐廳或其它營業場所應立即停止對醉酒客人的酒精飲品的供應。
二、保安部人員到場后立即把醉酒客人帶離公共場所和營業場所,以防酒者的行為影響正常經營。
三、安定醉酒客人情緒,提供必要的服務
四、盡快將醉客帶離酒店或送回房間(注:有隨行人員在場請隨行人員協助或通知其家屬、單位)
五、如是住店醉酒客人送會客房后可讓其喝些醋水或茶進行醒酒。
六、如是醉酒客人出現躁動不安或昏睡不醒、皮膚濕冷、口唇發紫、心跳加快,甚至抽搐、昏迷。這時要急送醫院治療。送院途中要讓中毒者側臥或俯臥,以免嘔吐物誤入呼吸道。
第二條醉酒客人在店吵鬧時的處理
酒店堂吧、大廳內、廣場、客房區域均是容易發生醉客鬧事等問題的場所,安全部除在上述地點要有專職警衛人員定點負責巡視檢查外,酒店各崗點員也應注意觀察,如發現有醉酒客人或醉酒客人有鬧事跡象的及時向保安部匯報。
(一)發生客人醉酒鬧事時,服務員的處理程序:
1、報酒店保安:一旦發現客人醉酒鬧事事件,在場服務員要及時報告保安部。
2、引導圍觀人員撤離現場,收藏崗點所有可以搬動的物品及現金危險物品等,以防損壞酒店物資和用硬物將人砸傷。
3、避免與醉酒客人發生爭執。
(二)保安部接報警時的行動
1、接到報警保安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并及時通知總值班經理到場處理必要時向110報警。
2、保安人員與醉酒客人接觸時,應注意方法不能激怒酗酒者,應盡量讓其陪同人員勸告防止事態升級,并把肇事者帶到安全部位處理;
3、安全人員協同服務人員檢查現場遺留物,查清飯店設施是否遭受損失,損失程度、數量報總值班或大堂處理人員,并協助處理。
4、如事態嚴重,有傷害事故發生,事態不受控制時保安部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聯系;
5、如醉酒鬧事人員較多,應盡快向110報警,監控中心做好現場監控,對主要人員進行特寫錄像。及時通知廣場保安做好公安人員的引導工作。
6、總值班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出事現場,發出控制事態發展的指令,負責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國籍、居住地點,如有傷害事故發生,視情送往醫
院或拔120搶救。
12、酒店停電應急預案
1、服務員應保持鎮靜,先穩定好客人的情緒,并迅速開啟應急燈,或幫客人點燃蠟燭(蠟燭統一放在餐飲部吧臺內)。
2提醒客人坐在原地位置,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3餐廳經理在第一時間里把停電的事情報告給工程部經理,查明停電原因,如果是酒店內部停電,馬上組織維修,如果是區域停電,或其他原因一時無法維修,應向賓客表示歉意和向客人做好解釋。 4收銀員準備好一盞應急燈和一只手電筒。
5給客人結賬時,核對好單子,沒有上的菜給客人退菜,并一一做道歉。 6當班的領班立即到吧臺拿好手電,站到餐廳出口,給客人做指引。
12、煤氣泄漏的應急預案
1廚房如發現有煤氣泄漏,員工應立即關閉該區域的總閥門,并通知廚師長或部門辦公室領導,打電話到值班經理,報告情況。
2餐廳在場最高領導統一指揮,必要時疏散人員,保持冷靜,啟閉照明燈,開換氣扇,也不要脫換衣服,以防靜電產生火花。并禁用電器設備(包括手機,對講機,電話等)。
3確認為真實情況,立即報告給保安部,并撥打119.請求支援。 4施救人員到達現場,采取一定的措施并戴上防毒面具。
5如發現有中毒者,受傷者應立即小心妥善的將人員抬離現場,送到救護車。
13、員工受傷緊急處理程序
1員工有時候發生摔傷、手被割傷,滑倒等情況。部門配備了藥廂,主要有:(1消毒水2藥棉3消炎藥4創可貼5紗布6燙傷膏7棉簽等)
2發生此類事件時,首先領班立即把情況報告給部門經理,部門經理看受傷情況,立即下達指令。
3當受傷比較嚴重時應立即送傷者到附近的醫院(縣人民醫院、縣婦幼保健院),要有主管以上陪同人員兩名以上。
4報告情況至總值班經理和酒店負責人,請酒店出面妥善安排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有:在幼兒園時間內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兒園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
(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預防1、通過廣播、黑板報、班會等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教育教育制度。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學生在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后應急處理程序1、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3、一般事故由幼兒園處理,并報保健室備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辦和相關部門匯報。4、重大事故發生時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介入事件的處理。5、保護現象并進行調查取證。由于幼兒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6、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處理。7、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不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時向區教辦聯系和咨詢。8、一次性解決原則。幼兒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理中不解決住房、戶口、入學和工作等原則問題;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9、事故處理解決后要與雙方責任人簽訂好協議書,做好理賠等善后工作。
師生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詳案)及應急處理程序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設備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三)、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并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后,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系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1、事件的基本情況;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8532643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突發事件預測、預警、報警、接警、處置、結束、善后環節的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職責,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緊密配合,高效運轉。
總指揮:迅速下令組成運轉高效的應急指揮系統。
(1)召集應急機構人員開展工作,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做出進一步部署。
(2)準確迅速下達工作指示,指揮各應急小組積極開展工作,督查相關人員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向黨委政府報告或請示。
(4)根據事件發生的性質,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或尋求配合和支持。
(5)派出工作組,并限定時間趕赴事發地點,開展調查。
(6)做好其它應急指揮工作。
(一)應急響應
1、基本響應
(1)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按照“統一指揮、專業處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門領導同志參加的現場指揮部,確定聯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揮協調公安、交通、消防、通信和醫療急救等部門應急隊伍開展前期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救助工作。
(2)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盡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事件處置方案。
(3)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應急指揮部、各相關委辦局應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專項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現場指揮部應及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應立即向市上級機關發出請求,由黨委、市政府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
2、擴大應急
①預計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依據事件等級,市黨委政府領導坐鎮市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
②如果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應以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名義,要求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處置工作。
3、現場應急基本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后,現場指揮部應當立即組織、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等救助措施;
(2)迅速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加強巡邏、維持社會治安等控制措施;
(3)針對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等保護措施;
(4)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權利和增加公民義務等措施。
4、應急處置
(1)信息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的估計。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5、指揮和處理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各職能部門應主動參與現場應急工作,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人員搶救和現場搶險。
6、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大型活動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布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依靠廣大群眾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加強對公共場所和大型參與活動人員消防、衛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識技術培訓;積極組織突發事件預備隊進行技能培訓,提高他們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定期進行公共場所和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指導思想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維護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學校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團隊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
三、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報告和緊急報告制度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或鎮衛生院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和城廂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習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六、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l、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癥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系,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主管領導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3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負責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教務處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事后處理
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領導和衛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并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了確保學生安定的學習、生活環境,從容應對學生宿舍區發生的突發性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范圍
1、學生宿舍區發生的火災事故。
2、學生宿舍區發生的爆炸事故。
3、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
4、發生空襲等戰爭災害。
5、惡性事故
6、突發性疾病
7、失竊
8、停水、停電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1、按照學院(校)黨委、行政的部署,學院(校)成立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呂忠衛
成員:馬維孝、張江、楊海波、楊衛平、劉青、施利明、馬淑珍
職責:(1)負責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指揮和領導;
(2)負責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組織實施;
(3)負責向院(校)領導匯報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
2、學院(校)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后勤管理處。
主任:馬維孝
副主任:張江、楊海波
成員:楊衛平、劉青、施利明、、馬淑珍
主要職責:(1)配合學校有關部門處理學生宿舍突發事件;
(2)協調學生宿舍突發事件處理的各方面工作;
(3)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收集和整理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原始資料信息。
三、前期工作
1、宿舍管理科必須經常檢查宿舍區的消防設施,確保學生宿舍區消防設施完好,及時發現宿舍區的消防安全隱患。
2、確保學生宿舍區消防通道的暢通,大門鑰匙由各宿舍樓值班人員保管;各宿舍樓值班室配備?頭一把,哨子一個,確保在第一時間內能打開安全通道。
3、宿舍管理科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器材,能及時吹響緊急哨聲。
四、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1)宿舍管理員應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現場,宿舍值班人員要在第一時間打開所有消防通道門鎖,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宿舍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吹響緊急哨子,緊急疏散學生,自帶滅火器材,現場組織搶救。
(3)宿舍值班人員及時通知宿舍管理員、宿舍管理科科長、后勤管理處處長,并視現場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報火警119。
(4)宿舍管理科科長、管理人員聽到報警后1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疏散學生,并在15分鐘內向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逐級向學院(校)領導報告。辦公室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助工作。
(5)如發生人員受傷、燒傷等情況,及時報120救護。
(6)封鎖事故現場,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7)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寫出書面事故報告。
2、發生地震、空襲等突發事件
宿舍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吹響緊急哨聲,打開所有安全通道門鎖,緊急疏散學生至大操場,并在15分鐘內向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逐級向學院領導報告。宿管科、學生管理科、學生所在系部、醫務室及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的有關人員在獲知地震、空襲等突發事件發生時,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助工作。
3、惡性事故、突發性疾病
當宿舍內發生惡性事故、突發性疾病,有人員傷亡時,寢室長、同宿舍同學、宿舍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學生宿舍管理員和宿管科、學生管理科、學生所在系部、醫務室及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學生所在系部根據情況將受傷或患病人員送醫院或采取恰當的應急處理措施。
4、失竊
當宿舍內發生失竊現象,寢室長、同宿舍同學首先保護現場,寢室長、宿舍值班人員立即報宿舍管理科、學生所在系部處理,同時向保衛科匯報。保衛科根據失竊情況做出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
5、停水、停電
突然停水、停電后,宿舍值班人員立即報宿舍管理科,迅速查明原因,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并將原因向學生解釋清楚。
五.各部門聯系電話:
(1)學生管理科:5057273
(2)宿舍管理科:5017012(校部)50843(南校區)
(3)保衛科:5018140(校部)5016943(南校區)
(4)火警、匪警:110
(5)急救中心:120
六、本辦法由學院(校)學生宿舍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在學校食堂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界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火災、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安全預防工作,避免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相關措施,定期檢查、了解學校食堂安全防范工作的運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2、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進行。
4、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報警及時、迅速,準確傳遞各種信息。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確保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導、層層落實、分區分塊、責任明確”的目標。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校食堂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突發事件預防教育學習(如:防火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檢查培訓、常見傳染病知識培訓等)活動,培養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對食堂內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查,專項匯報,及時解決,并做好相關記錄。真正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落實、有排查、有反饋。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一)火災
1、當接到火災信息后,分管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察看火情,同時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 分管領導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滅火,疏散學校及其他人員,指導滅火人員選擇適當的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果火勢難以控制,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報警。
3、盡快切斷臨近電源。
4、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盡快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工作,并積極聯系其他相關部門,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5、火勢撲滅后,組織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后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飲食服務中心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加強安全防范工作。
B、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畫、安全教育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把食品衛生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當中。
C、食品索證、用餐留樣,餐具及時消毒,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2、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程序
A、通報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領導應立即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聯系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情況嚴重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B、處理安排
分管領導:在學校門口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說明中毒的基本過程。
領導小組成員:召集、帶領醫生到指定地點緊急救護;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員,做好安置工作。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3、原因調查
①保護現場,對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樣,封存留樣;
②將留樣食物和現場提取到的食物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③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4、情況匯報
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中毒原因及處理情況上報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三)傳染病
1、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常見傳染病的病狀、傳染途徑或方式、預防傳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3、做好傳染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關注社會媒體對傳染病的社會公告及防治信息。
(四)其它突發事件
其它突發事件是指學校食堂發生的水、電故障及其它建筑事故。此類事件發生時,分管領導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系,盡快處理。重大事故要上報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六、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A、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B、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并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系,確認后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帶班領導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經帶班領導批準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后,方能離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采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愿、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準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系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復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系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范,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復;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范等問題的解釋回復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范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匯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制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后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系,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盡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后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后,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信息后,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采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信息支持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信息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信息,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并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信息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信息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信息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并以書面形式向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范和程序
6.1信息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范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信息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后,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復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于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后,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后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后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后事宜應盡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及時應對學校食堂可能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范圍
學校食堂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應急小組成員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校分管領導任組長,后勤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食堂從業人員、門衛、寄宿管理教師組成。
三、前期工作
一、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關。學校飲食服務中心采供組要嚴格把關,確保所采購的原料符合有關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
二、嚴把食堂倉庫關。學校食堂采供組倉庫、各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倉庫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倉庫。定期對倉庫里的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三、嚴把餐具消毒關。學校各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四、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一、發現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領導報告,并積極協助醫務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同時,保護中毒現場,及時向市分管^領`導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現場調查處理。
二、根據與學校衛生所簽訂的衛生監督制度,對發現食物中毒癥狀的師生,做好登記工作,共同分析判斷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對可疑中毒食品進行消毒處理,根據中毒原因,作出現場消毒預防措施。
三、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縣教育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飲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并對造成中毒的班、組及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領`導責任。根據調查結果,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處分的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顯標志。
(3)燃燒的是什么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系。
(4)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墻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床上床下、墻角、櫥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彌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后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并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采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制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扎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范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墻、爬樓門、坐欄桿。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并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沖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沖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沖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衛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并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布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系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后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布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系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采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床、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后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匯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后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么東西都應該是干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并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扎后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鏈等佩帶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臟,然后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凈的冷水中。燙傷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溫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并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干上的創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干凈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沖,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后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1、車輛:****
2、值班聯系電話:***(辦公室) ****(德育處) ***(保衛科)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有關學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控工作
1、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發的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重大失竊事件,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件,學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強學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增強師生的處理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3、組織多層次的預警體系,在各班級設立信息員,建立信息反饋系統,與班主任、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管理人員組成暢通的信息網絡,及時反映各種突發事件的信息。
4、強化管理、增強責任心,各級管理人員加強檢查力度,規范檢查內容,及時發現、處理隱患。
5、完善學生心理咨詢工作,對重點學生進行預控。
6、嚴格學生請、銷假制度。
7、加強學生用餐管理,嚴禁學生叫外賣,加大學生食堂的檢查工作。
二、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員除立即實施救治外,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也可直接向學校值班領導、分管德育領導、分管理安全領導或者學校主要領導匯報。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獲悉情況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校醫室或市區醫院,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同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組織人員對事件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自殺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后,應立即向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匯報,同時及時在學生中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班主任應該將情況向學校匯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小范圍沖突、打架情況,知情人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發生學生群毆事件,知情人員應首先立即報告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同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在獲悉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校醫室或市區醫院診治。同時班主任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
(3)對大規模學生群毆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獲悉情況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
(4)發生學生傷亡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查清事件原因和經過,對于重大事件還應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
4、重大失竊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安全辦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配合學校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并做好失竊學生的穩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獲悉情況應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6、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后,應立即開展滅火,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報告。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獲悉情況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導現場進行滅火。當火情嚴重無法自行撲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打開消防通道,疏散學生,隔離電源,力爭將損失減到最低。
7、學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突發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問明情況后,應立即與校醫室取得聯系,迅速組織人員將患者送至校醫室救治或派車送至市區醫院,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3)如發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險的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如發現學生中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積食物中毒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除立即與醫院取得聯系外,還應及早采取隔離等措施。
8、心理援助與危機干預處理預案
(1)學校應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針對存有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建立定期約見制。
(2)學校對心理疾病嚴重的學生應向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進行個別咨詢或聯系轉介到相關機構或醫療單位。
(3)對于有過激行為(如自殺)、突發精神障礙的個體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校園穩定的危機情況,學校應及時與學校心理援助部門聯系,并通知學生家長。
三、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四、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五、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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